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扬江教〔2019〕24 号
区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
特级班主任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小学,区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及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扬州市文明办、扬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的通知》(扬教发〔2019〕5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全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推荐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
二、推评人数
扬州市教育局分配我区推荐名额3名(普教2名,职教1名)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按照《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评选。
四、工作要求
1.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成立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全区特级班主任候选人的评审推荐上报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特级班主任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
2.各校推荐小组要明确责任、吃透标准、规范程序、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评选过程中要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坚持师德为先,实绩为重,真正评选出一批德能兼备、社会认可、家长和学生满意的优秀班主任。要注重向乡村优秀班主任和高中优秀班主任倾斜,优先推荐师德表现好、教育教学实绩特别突出的优秀高中班主任(一般应在2013年以来获得扬州市教育局表彰的“高中教育先进集体”中的班主任、“高中十佳班主任”中产生)和乡村优秀班主任,在评选条件等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
3.各校确定的推荐人选,要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各校需严格把好师德师风关,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意见。
5.各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注意发现典型,积极宣传典型,总结好经验、推广好作风,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6.所有申报人员需手写《承诺书》,承诺①材料真实性;②未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③自入选后5年内不调离江都区中小学教育系统,乡村中小学教师须继续在乡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④入选后,5年内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退休或组织安排的除外);⑤入选后,将更好的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参加特级教师(班主任)牵手乡村教育行动等。对违背承诺者,将取消其特级班主任称号。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各学校需向区教育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1. 《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2. 申报对象的师德师风鉴定意见书。
3. 学校公示结果说明以及网站公示截图。
4. 每位推荐人选的材料:
(1)《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四份)。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3)班主任工作年限和班主任工作有关实绩证明(须有近5年来任职班级的成绩)。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或案例、论著、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能反映指导青年班主任的过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班主任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
(6)开设县(市、区)级及以上班会研究课、示范课或班主任工作(德育)讲座的证书。
(7)近5年参加各类培训的证明材料,读书笔记。
(8)近5年年终考核材料。
(9)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材料、民意测评材料及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等。
以上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其中(2)—(9)需提供电子扫描件。除“高中教育先进集体”“高中十佳班主任”外,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二)材料上报的时间要求。各学校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207室,联系人:沈卉,联系电话:86533860,邮箱:372720141@163.com 。
附件: 1.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2017年)
2. 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3. 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申报表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19年5月8日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19年5月8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1
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
(2017年)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扬州市委《关于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扬发〔2015〕31号),参照《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和《扬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
第二条 评选条件
“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是授予班主任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教师的荣誉称号。评选时应遵循“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实绩为主”的原则,并具备以下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德育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声望,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或两次县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乡村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最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对违反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八不准”要求的一票否决。
2.班集体建设要求。所任职的班级管理制度科学健全,管理高效有力,讲究工作艺术,形成自身独特的班主任工作风格,所带班级班风优良,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2项为必备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有系统、扎实的班主任工作理论基础,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掌握教育学、班级管理、主题活动策划组织等德育知识技能。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在引领学生健康成长、转化后进生、接纳帮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帮助有特殊困难学生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果显著,事迹感人。同行、学生和家长满意度不低于95%。
(2)曾获得行政部门授予的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十佳”辅导员等相关荣誉称号;或所带班级荣获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先进中队)等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荣誉;或参加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市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或获得市级高中教育“先进个人”、“教学功臣”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市级高中教育先进集体(班级教师团队)中的班主任。
(3)近5年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育学生核心素养,所任职班级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优异或进步特别显著,居本区域同类学校领先水平。
(4)近5年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德育主题教育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好评;或参与(含组织和指导班级学生参与)教育局、文明办、团委等部门组织的各项班级活动获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进校园等主题活动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科研及成果要求。具有较强的班集体建设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能掌握班集体建设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德育科研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成果的优先考虑:
(1)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管理艺术性强,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及会议上进行经验推介。
(2)积极参加省市级德育科研课题研究,相关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或获得县级以上奖励。
(3)积极撰写德育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德育研究论文等,或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大赛中获奖。
4.示范指导要求。
(1)热心青年班主任培养工作,在教育工作中能很好地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指导过2名及以上青年班主任,每学年听被指导青年教师班会课或有关德育活动不少于10节(次),且被指导教师进步明显。或开设县(市、区)级及以上班会研究课、德育活动课2次及以上。
(2)已成为扬州注册志愿者。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5.继续教育要求。参加县(市、区)级以上各类班主任(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或参加全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后备人才高级研修班学习。
6.班主任年限要求。
(1)原则上为现任班主任,且近5年至少有4年班主任工作经历。
(2)累计班主任工作经历12年以上,至少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小学可以为小循环)。
第三条 评选名额
1.扬州市特级班主任一般每2年评选1次。
2.首批评选扬州中小学市特级班主任20名,以后每批评选10名。
3.评选推荐名额由市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在职中小学班主任数并参考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分配。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各地、市直各学校要充分宣传发动,组织班主任申报。符合评选条件者可向学校申报,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材料评审、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群众评议等办法(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教师总数的80%。学生测评为所带班级的所有学生,家长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2.县(市、区)初评。各地相关部门组建专门的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深入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民意测评、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考评,特别要注重对班主任工作实绩的考评,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审工作委员会报送《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申报表》和候选人汇总名单。市直学校班主任候选人由市教育局负责推荐。
3.市级评审公示。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专业能力考核(主要包含教育情景问答、班会课设计、专家答辩等)和材料评审。评选结果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扬州文明网、扬州教育网等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命名表彰。由扬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命名表彰,并给予在职在岗的特级班主任相应津贴。
第五条 评选的有关政策要求
1.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生与其荣誉称号极不相符的行为,将取消该荣誉称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凡在申报市特级班主任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
3.各地、各学校在评选推荐市特级班主任的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典型,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的积极性,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班主任年限 |
现任职班级 |
政治面貌 |
最高 学历 |
最高学位 |
现任教师职务及时间 |
现任行政职务及时间 |
城/乡 |
有无支教经历 |
联系电话 (手机)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
附件3
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
评选申报表
单 位
姓 名
任职班级
填表时间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
扬 州 市 文 明 办 制
扬 州 市 教 育 局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供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推荐人选使用(一式四份)。
2. 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可根据实际填写内容调整表格大小,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 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4. 被推荐人选经评审和审核批准后,本表1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另3份分别存入市文明办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文书档案。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2寸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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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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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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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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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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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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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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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年限 |
现任班级 |
|||
电子邮箱 |
移动电话 |
二、职业道德情况
师德及思想政治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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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情况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 (不受近5年限制) |
综合荣誉称号或奖励名称 |
时间 |
表彰奖励单位 |
备注 | |||||||||
受处分情况 (不受近5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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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主任工作情况
1. 工作以来班主任主要简历(按学年填写,毕业年级需注明) | ||||||||
起止时间 |
在何地、何学校(单位)何班级任职 |
班级教育教学 绩效 |
证明人 | |||||
以上合计:班主任工作年限 年,其中毕业班班主任工作年限 年。 | ||||||||
2. 工作以来班主任工作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情况 | ||||||||
时间 |
班主任工作荣誉称号或竞赛所获奖项 |
组织单位 |
备注 | |||||
, | ||||||||
3. 近5年德育主题活动(项目)获奖情况 | ||||||||
时间 |
项目名称 |
组织单位 |
备注 | |||||
4-1近5年德育工作经验推介情况 | ||||||||
时间 |
讲座(报道)名称 |
会议(媒体平台)名称 |
推介对象(仅填写会议对象) | |||||
4-2近5年德育课题研究情况 | ||||||||
时间 |
课题名称 |
立项部门 |
本人承担任务 |
结题 情况 |
成果推广 情况 | |||
4-3近5年德育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 | ||||||||
论文论著题目 |
何年何月在何刊物发表 |
本人承担部分及字数(注明排名) |
获奖情况(注明奖励部门、获奖级别及排名) | |||||
5-1示范指导·近5年开设德育主题活动(班会课)情况 | ||||||||
时间 |
名称 |
对象及范围 |
组织单位 | |||||
5-2示范指导·近5年指导教师情况 | ||||||||
时间 |
被指导教师姓名、职称称号 |
指导情况 |
取得成绩 | |||||
6. 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 | ||||||||
时间 |
参加继续教育的名称 |
学时 |
主办单位 | |||||
三、班主任工作实绩总结(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要求,逐条陈述)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四、承诺书
(请按以下内容,手抄填入) 本人承诺: (1)本申请表中个人所填内容全部属实,没有弄虚作假,否则自愿放弃申请资格,并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2)本人热爱教师职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未发生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等违反扬州市教育局师德“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否则自愿放弃申报资格。 (3)如本人能够入选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将坚持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自入选后5年内不调离现任教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系统(乡村教师不调离乡村学校)。 (4)如本人能够入选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自入选后5年内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退休或组织安排的除外)。 (5)如本人能够入选第二批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将更好的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参加“特级教师(特级班主任)牵手乡村教育行动”等工作,为全市中小学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如有违承诺,自动放弃扬州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资格,自觉接受组织撤销本人市中小学特级班主任称号的有关决定。
承诺人: 年 月 日 |
五、推荐情况
所在学校推荐意见(包括个人填表内容审核情况,单位民意测验情况,对其师德修养、班主任业务水平、班主任工作绩效评价等)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教师民意测验情况 |
总投票 人,其中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人,支持度为 。 |
学生满意度 |
总接受问卷 人,其中满意 多人,不满意 人。弃权多少 人,满意度为 。 |
家长满意度 |
总接受问卷 人,其中满意 多人,不满意 人。弃权多少 人,满意度为 。 |
六、审批意见
县级 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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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特级班主任评委会意见 |
应到 人 |
实到 人 |
同意 人 |
反对 人 |
弃权 人 |
经市特级班主任评审委员会评审, 该同志评为扬州市特级班主任。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市委 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